国办发文: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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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在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和自律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推进信息公开,采取相关惩戒措施,提高失信成本。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开展医疗服务信用评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监管信息,形成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制度。
《意见》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持续增长,在切实落实政府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力争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打造一大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供给基本满足国内需求。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社会办医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支持社会办医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
二是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促进投资与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三是强化对社会办医的政策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落实完善保险支持政策,推进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合理加强用地保障。
四是严格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全行业监管,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专家认为,《意见》发布将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国内将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针对我国社会办医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个别不规范医疗的现象,《意见》明确,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监管,依法严惩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宣传等行为。
在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和自律方面,《意见》要求提高诚信经营水平。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公开各类医疗服务信息,开展诚信承诺活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推进信息公开,采取相关惩戒措施,提高失信成本。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开展医疗服务信用评价。此外,各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公开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监管信息,形成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制度。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琨表示,社会办医相关政策的出台,开出了解决社会办医发展中具体问题的“药方”。通过积极推进社会办医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等鼓励政策,有助于社会办医良性发展,持续优化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环境。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督查调研和探索创新,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断丰富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