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别任性 损坏共享单车入个人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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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梳理发现,全国范围内,已有北京、天津、深圳、成都、上海、南京、济南、海口等8个城市先后发布了类似征求意见稿或管理办法。除对单车总量、企业准入设置门槛外,各地的意见稿还针对单车押金、单车安全性、乱停乱放等管理问题给出了方向性指导。
海南海口等地损坏共享单车 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共享单车被恶意破坏屡见不鲜,北京的《指导意见》明确,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涉及恶意破坏、盗窃等违法行为信息由公安部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此外,记者发现,海口、南京等地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海口市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和《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均指出,使用者故意损坏、篡改二维码,盗窃共享单车或者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