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我国首个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文件《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30日出台,提出将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健全成年学生的诚信档案
根据意见,学校将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推动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等考量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开展教育,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此外,还将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和高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多领域统一推进实名制
意见提出,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诚信记录奠定基础。
吉林大学应用金融系副教授王希庆说,在推实名制过程中,要同时考虑个人隐私保护,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预判,有序推进,不可“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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